2003年的时候,我们学校进行了竞聘上岗,当时整个地级市都没有一个镇敢做试点,就我们镇首当其冲,结果有18人待岗,原来1900元月薪立刻减到900多元。后来呢,有8名同事不服去上访,结果不予受理,回来在教师大会被公开批评,最后被解雇了。
自从这件事后,十几年来再没有一个镇敢搞竞聘上岗了。我在想,如果有哪个镇在这个时候还敢搞竞聘上岗,违法的过程和发言被录了下来,他们一定吃不了兜着走。
即使在现在,教师届是有自己的动作规则的,不是谁人心血来潮搞个活动就可以让他们落聘。而且更不可以安排他们做其它的工作。以前真有校长试过把一个语文老师安排去饭堂做。绩效工资就更加了, 要是敢停发绩效工资这绝对是可以合法投诉的。现在边一个代课老师都有住房公积金等待遇,谁可以以落聘为由去停发绩效,这领导是自找麻烦了。